
世界上首例基因编辑婴儿已于本月在深圳诞生,引起轩然大波,消息发布之后立即引起世界各地科学家的震惊和谴责。目前,已有122名中国科学家联名公开谴责南方科技大学副教授贺建奎的疯狂行为,并发表声明强烈呼吁中国政府严格立法监管。该声明指出:“此项技术早就可以做,没有任何创新,但是全球的生物医学科学家们不去做、不敢做,就是因为脱靶的不确定性、其他巨大风险,以及更重要的伦理及其长远而深刻的社会影响。”
“基因编辑婴儿”事件发生后,11月26日下午,南方科技大学发现事件的严重性并迅速与贺建奎副教授划清界线,南方科技大学发布声明称,贺建奎已于2018年2月1日停薪留职,离职期为2018年2月-2021年1月。声明还称,贺建奎“对人体胚胎进行了基因编辑研究,我校深表震惊”,同时“学校和生物系对此不知情”。
“基因编辑婴儿”试验严重违背了科技伦理,是极其疯狂的科研不端行为。那什么是科技伦理呢?科技伦理是科技创新活动中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和人与人关系的思想与行为准则,它规定了科技工作者及其共同体应恪守的价值观念、社会责任和行为规范。科技伦理的讨论主要问题集中在生命伦理、基因伦理、生态伦理、新材料伦理、信息伦理等方面。而基因编辑婴儿是一个典型的基因伦理问题。
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很多国内科学社会学学者都开始讨论和研究科研不端行为的问题,而且大多以遗传基因为例来说明。著名科技政策与管理学者张碧晖教授在他的《科学社会学》著作中曾专门论述过科学的社会控制问题,1991年他还在《中国科技论坛》发表了"科学活动中的越轨行为及其控制"一文,是最早关注科研不端行为的重要研究之一。




令人遗憾的是现在科学活动中的越轨行为愈演愈烈,直到出现让全世界科学界强烈不满和谴责的基因编辑婴儿在中国诞生,真可谓人神共愤!
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科技创业》杂志认为,基因编辑婴儿技术具有道德风险,因为对胚胎做出的改变会遗传后代,最终可能影响整个人类基因库。
新加坡联合早报告诫:“潘多拉魔盒已经打开,我们可能还有一线机会在不可挽回前,关上它。” 现在我们进行补救还为时不晚,亡羊补牢。在整个事件中,中国科学家的警觉和担当让人略感一丝欣慰。
而面对当下的学术腐败以及科技活动中的越轨行为,难道科技共同体不该深刻反思吗?